辽东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
甲方:辽东学院
乙方: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及岗位: ,编制: )
乙方自愿赴 大学攻读 方向博士研究生,并与学校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为: □委托培养 □定向培养 □自筹资金培养;攻读方式为: □全脱产 □半脱产 □不脱产,具体为: 。
第二条 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 □已纳入 □未纳入 □待议学校培养计划,经费来源为 □国家资助 □学校负担 □个人自筹 □其他。培养经费由 构成。
第三条 学习期限为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其中脱产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四条 乙方学习期间工资待遇安排如下:
。
第五条 乙方学习期间应遵守甲方及博士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学习期间出现政治、人身等方面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乙方学习期满须及时回校工作。逾期不归,停发工资和一切校内待遇,并按《辽东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及学校相关规定,追究本人责任。
第七条 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成学业,需延长培养期限的,须再签署补充协议。因延长学习期限导致的违约责任(包括培养协议中确定的各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辽东学院教师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执行。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第九条 乙方保证按本协议之规定,努力完成学业,及时将学习进展情况和变动告知学校人事处与所在部门,并保证甲乙双方信息沟通顺畅。乙方所在部门协助甲方对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
第十条 乙方取得学位并回校工作的,其工作、待遇等按其取得学位时的学校政策执行,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
签字各方在此声明并确认:均已仔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充分理解条款内容,承诺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规定的年限期满为止。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辽东学院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指印)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辽东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