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辽东学院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管理规定》。
一、奖学金的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享受奖学金期间免交学费。
2.学校为奖学金生免费提供校内宿舍,校外住宿者不享受住宿补贴。
3.一学年研修生和一学期研修生的生活费标准均为2500元人民币/月。
2+2本科及中文+项目学生资助2年,一学年研修生资助11个月,一学期研修生资助5个月。
4.学校统一为奖学金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二、生活费发放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包括出勤、平时作业、期末考试成绩、文化活动、纪律表现等。
1. 出勤考核:缺勤一节课(45分钟)扣50元。累计缺勤20节课,取消奖学金资格。
2. 平时作业:不完成作业一次扣50元。
3. 期末成绩:科目成绩不及格,每门扣发奖学金500元。
4. 文化活动:奖学金生在校期间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体验、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集体联欢等各类活动。
5. 纪律表现:出勤和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6.奖学金生需按规定时间入学,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7.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经学校同意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未经学校同意离开中国,则取消奖学金资格。
8.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9.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三、资助时间
学校依据奖学金生的考核达标情况发放生活费,当月完成考核,下一个月初发放。
四、资助流程
1.月出勤和期末考试成绩由每科任课教师负责考核;纪律表现由辅导员负责考核。
2.由奖学金管理老师负责将各项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并将统计结果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
辽东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