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丹东市社科联《关于做好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丹社联发〔2023〕13号)要求,现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标准及对象
1.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5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或论文。
2.结题对象为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和2022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题课题。
二、结题鉴定材料
1.实名材料:《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1份,签字盖章。
2.课题研究成果:实名1份,匿名材料3份,请按照《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附件2)排版装订。
3.实名材料和匿名材料分开装订报送。
4.电子版材料:结项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电子稿提交word文档)、汇总表。
三、其他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审核工作,填写《2023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3)。
2.因特殊原因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4),并说明原因。当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可申请参加下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的课题予以结项。
3.学校截止日期:10月23日。
4.电子版发送ldxykyc@126.com,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临江校区文萃楼1208室)。
联系人:全丽阳
联系电话:3789075
附件:
1.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3.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4.2023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