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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年度辽东学院校级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表于:2026-05-25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23〕63号)及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求,现组织我校2026年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要求

(一)支持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依托学校科研优势和教育教学特点,开展具有学校特色、地域特色及技术特色的项目。

(二)在项目管理上参照《辽东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2480号)执行,经费管理按照《辽东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辽东学院〔202478号)执行。各单位(部门)强化目标管理,发挥绩效激励作用,发掘科研潜能,培育积极向上的科研文化,促进我校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二、资助额度

按《辽东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23〕63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校级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请者须获得博士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有教育部认证证明。每名博士限资助1个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申请者须通过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的人才层次认定,科技处将认定后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名单“点对点”发送至各二级单位(部门)。

)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应具备项目研究所需要的研究条件,并承诺为项目研究提供保证。

)项目组成员中必须吸纳3名以上学生。

)项目预期研究成果须符合结题标准(附件3中的要求。

四、结题要求

(一)项目结题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项目结题时如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均不能结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不超过2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

(二)公开发表(出版)的项目研究成果,均应注明项目资助信息。

五、立项申报办法及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1),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合并1个PDF,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并提交二级单位(部门)审核。

系统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科研系统,点击“项目申报”,进入“申报列表”;(2)点击项目列表里“申报”按钮,进入项目申报页面;(3)根据流程提示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二)二级单位(部门)推荐

各二级单位(部门)科研联系人、科研负责人通过“科研系统”对申请人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交,同时推荐意见盖章电子版)及汇总表(可编辑版)文件至科技处指定邮箱,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三)科技处组织评审及确定立项结果

科技处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立项后组织签订《项目合同书》。

六、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615,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项目申请书

2.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3.结题标准

4.汇总表



科技处  

20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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