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他条件详见教育部通知。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二)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对审核申报人资格、年龄条件、在研项目、重复申报、意识形态、科研伦理、学术诚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报书,二级单位(部门)将电子版推荐意见发至科技处指定邮箱。科技处将对照各单位(部门)推荐的清单在系统上逐一复审。
四、相关要求
(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作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争取,鼓励青年博士教师申报此类项目。
(二)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评审书》前,应仔细阅读教育部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内容合理、填报准确。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琦
电话:3789075
邮箱:xmycgpj@126.com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
2.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3. 二级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
科技处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