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领导,圆满实现审核评估工作目标,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一)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与就业处、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科研处、财务处、团委、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后勤服务总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 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建工作。
2. 审定学校评建工作方案、重要文件和自评报告等。
3.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指导、监督和检查评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4. 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协调和决策。
5. 落实评建工作经费,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评建工作办公室
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评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全面落实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
2. 制定评建工作计划,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以及院系、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评建工作的开展。
3. 协调专家线上和入校审核评估的相关事务等。
(三)审核评估项目组
根据审核评估的一级指标体系和相关工作需要,学校成立7个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评建相关工作。
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工作组(评估项目1)
负责校领导: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各教学单位
2.培养过程工作组(评估项目2)
负责校领导:本科教学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社会合作办公室、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实验中心、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各教学单位
3.教学资源与利用工作组(评估项目3)
负责校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责任部门:财务处、科研处、社会合作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化中心、各教学单位
4.教师队伍工作组(评估项目4)
负责校领导:人事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责任部门:教务处、纪委、党委宣传部、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教务处、科研处、国际教育学院、各教学单位
5.学生发展工作组(评估项目5)
负责校领导:学生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教务处、团委、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各教学单位
6.质量保障工作组(评估项目6)
负责校领导: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党委宣传部、各教学单位
7.教学成效工作组(评估项目7)
负责校领导:招生与就业工作分管校领导
牵头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各教学单位
(四)审核评估筹备工作组
根据审核评估筹备工作需要,成立6个筹备组,主要包括: 自评报告撰写组、数据材料组、支撑材料组、迎评宣传组、专家线上评估协调组、专家进校接待组。
(五)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
学校各教学单位应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由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和三级机构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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