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4〕53 号)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由财务处负责牵头填报,其中涉及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填报的内容,将由财务处分别发送给相关负责人,收到填报内容的单位(部门)请于5月6日下班前将相关内容报财务处。
财务处联系人:丁华智 联系电话:3789025
财务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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